为做好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职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
基本要求 |
数量 |
专职辅导员 |
中共党员,少数民族, |
3 |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流利,善于与学生交流,身心健康。
(三)原则上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校中级及以上职称。教育背景优秀,综合素质较高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对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岗位信息;
(二)接收简历:应聘者于2017年12月5日18点前将个人简历发至邮箱swunrsc@vip.126.com,邮件主题为: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姓名,邮件内容包括应聘简历和《西南民族大学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邮件总大小请勿超过2M。简历中可对聘后本人工作计划及预期目标、个人要求等情况加以说明,并提供已有学习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扫描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书,调入人员还须提供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考核名单(12月6日-12月10日);
(四)学校组织考核,体检;
(五)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国家民委审批;
(七)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国家民委审批后,在2017年内凭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到证(或调动介绍信)等材料原件到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电话:85522064
特此公告
西南民族大学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