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中心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乐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中心面向乐山范围内各县(市、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按照《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乐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从事市信息中心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监控等工作。
二、遴选范围
乐山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具体岗位见《2017年乐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聘用的乡镇事业人员需在乡镇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其他若另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3.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12 月1日,12月4日—12月8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地点: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楼2-9办公室(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276号)。
4.报名资料:
⑴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2017年乐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⑶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⑷本人在学习或工作中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编制所在区县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2.实行差额遴选。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展遴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
(三)考核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遴选资格。
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遴选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综合考核与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遴选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相关人员编制所在单位发出借调函,实行为期3个月的顶岗试用。
经试用,不能胜任遴选岗位工作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因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遴选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调动
试用期满,由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核、考察、体检、公示情况确定拟调人员,报请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遴选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本次公开遴选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遴选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33-2118874;
监督电话:0833-2130598。
附件:1.《2017年乐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17年乐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