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林业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现将2017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资格复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9:00-17:00)。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间为12月8日(9:00-17:00),递补工作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单位通知到递补人员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届时未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工作的组织实施按《2017年第37号公告》规定办理,即:绵阳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公安局院内裙楼一楼大厅(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联系人及电话:李明键0816—2498052。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带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提供此两类身份证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提供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待领取身份证后到资格复审单位进行确认);
3.毕业证(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应同时带上学位证。因地震等原因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注明本人毕业证书编号的学历证明)。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带上以下手续:
1.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跨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双专科学历),其所学专业中的一个专业,视同达到大学本科学历,此类人员须提供四川省教委办理的第二专科毕业证明书,凭毕业证明书上签注的视同大学本科的专业,才能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职位;
5.报考执法勤务(特警.搏击)职位的考生须出具与《2017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中所设条件相符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须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温馨提示:资格复审后,我局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公告,明确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
附:2017年下半年绵阳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入闱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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