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18-35周岁的男性公民;
2、退伍军人不限学历;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3、政治可靠,表现优秀,无违法犯罪行为,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4、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无纹身,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待遇:
退伍军人一经聘用即可转为市级聘用(伊宁市范围事业编制),政法类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5130元,含“五险”)。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可转为市级聘用。
(一)工资待遇:月工资总额不低于6000元(含“五险一金”,“五险”为1130元;“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为应发工资的12%和财政拨付补助的12%约每月860元);享受冬碳补助1440元、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约1700元和年度绩效考核奖8000-12000元(根据市公安局当年评优结果核发)。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增资办法,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政治、福利待遇:①可担任副科级别的主管工作。②享受各类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机会。③享受带薪休假、婚假、生育护理假和探亲假。④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⑤提供免费食宿。
三、招聘程序
按照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
关注“伊宁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伊宁市公安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填表要求如下:
1、报名登记表需正反面打印;
2、正页填写个人信息,背面第一个盖章处需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第二个盖章处需加盖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公章。
3、报名表准备完毕后,需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交至伊宁市公安局报名。
五、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联系人: 成 功 15609991166
杨 俊 15292755801
伊宁市公安局
二0一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