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录用公务员,从报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否则不得辞职,未经单位报请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机关公务员考试。
二、新录用公务员,从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任职定级事宜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档案不在州人才服务中心的,须在12月15日前移交到州人才服务中心。移送档案所需手续请自行与州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7-2828681),逾期未移送档案材料的,不得办理报派遣手续,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新录用公务员于2012年12月15日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毕业证(职位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持学位证书),到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新录用的人员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阿坝州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执行。
附:阿坝州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人员录用人员名册.xls(点击下载)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