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折合加分后成绩与职位排名
经省统一组织阅卷与评分,公务员考录相关科目笔试加分前(原始)成绩,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点击进入浏览)。
报考我市公务员各职位报考对象按照《公告》规定享受政策加分的人员和拟加分情况已于先前通过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点击浏览)。
经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接到省公布公务员考录相关科目笔试加分前成绩数据后,按照《公告》规定和公示后情况,对报考我市公务员设置考录职位的4763名应试者中的8名报考对象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并依笔试折合加分后总成绩进行了职位排名(详见附件1,点击浏览)。
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加分成绩和总成绩与职位排名已由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凭姓名与本人身份证号查询(点击进入浏览)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
(一)首轮资格复审的对象和递补资格复审
在参加了笔试所有科目考试且有成绩的报考对象中,根据折合加分后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
我市2012年拟录145个职位199个名额,进入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共592名。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点击浏览)。
首轮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该职位排名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情况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尽快在本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与分工
首轮资格复审定于2013年1月6日(星期日)至7日(星期一)(每日09:00-12:00、14:30-17:30)进行,因首轮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进行的递补资格复审截止于2013年1月9日(星期三)12:00。首轮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分工与地点如下:
1.报考巴中市市级部门(单位)职位的,由职位所在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是:
职位编码1130001的考生,由巴中市林业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云台北街109号,联系电话:5260913,联系人:汪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1130002、1130003的考生,由巴中市财政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49号,联系电话:5260776,联系人:邱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1130004的考生,由巴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6楼12号,联系电话:5281022,联系人:刘先生)负责。
2.报考巴中市巴州区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102-1130120)的考生,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35号劳动大厦6楼2号,联系电话:5237613,联系人:李女士)负责。
3.报考南江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202-1130212、1130214-1130242)的考生,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09室,联系电话:8222169,联系人:岳先生)负责。
4.报考通江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301、1130303、1130305、1130306、1130308、1130310、1130313-1130328、1130330、1130332-1130344、1130346-1130355)的考生,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诺江镇东街58号3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7233235,联系人:万先生)负责。
5.报考平昌县所设职位(职位编码:1130401-1130403、1130408、1130410、1130412-1130415、1130417、1130418、1130420-1130424、1130426、1130427、1130430-1130441)的考生,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3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29937,联系人:郭先生)负责。
6.报考本市各县(区)所设司法助理员职位(职位编码:1130101、1130201、1130304、1130405、1130406、1130407)的考生,由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440号,联系电话:5280577,联系人:张先生)负责。
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由分工的部门承担责任,由此引发的争议请按规定由承担部门进行咨询与处理。
列入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名单的报考, , 对象未在规定的首轮资格复审时间内接受审核的,一律视为自行放弃,相应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我们将通过本网站予以公告。
(三)接受资格复审和拟接受递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需携带的手续
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各类证件、证明、手续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
(四)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
按分工经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对象,发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式、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部门盖章、具体承办人签署的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须交面试费80元,于发给面试通知书时由资格复审部门代收并出具临时收据,费用在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统一上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生可于参加面试时换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正式票据。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面试费用且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报考对象。其中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委托组织报考我市工商、地税系统所设职位的面试对象,于2013年1月10日分别到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25号办公楼八楼人事科,联系电话:5267275,联系人:王先生)、巴中市地方税务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67号办公楼十楼人事科,联系电话:5262253,联系人:张女士)领取。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比照本公告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定于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至13日(星期日)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江北新区滨河路中段87号)办公楼进行(各职位具体面试日期详见附件2,点击浏览)。未按时依面试通知书要求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携带手续不齐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
(三)接受面试的报考对象须携带的手续
持面试通知书原件(不含复印件)和报考对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复印件)由本人参加面试。两证不全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对象集中时间
参加当日面试的考生务于面试当日07:30前到达面试地点,准备集中抽签以确定面试顺序。截止当日08:30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不能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宜
参加面试的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候考室或面试考场,情节严重的,依法送交相关机关处理。
需午餐后接受面试的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盒饭。
四、体能测评相关事宜
报考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且参加了面试的报考对象均须接受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林业局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评。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将由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另行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另行明确或解释。
附件:1.二○一二年公开录用公务员(森林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应试考生笔试折合加分后职位排名暨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Excel格式);
2.二○一二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森林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面试日期一览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Excel格式)。
中 共 巴 中 市 委 政 法 委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司 法 局
巴 中 市 林 业 局
201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