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规定,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递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
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定于2013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中共乐山市委党校(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综合楼底楼教室进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于2013年1月10日17:0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流程完成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缴纳面试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考生培训和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考生培训和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按相关公告公布的电话咨询。
附件:乐山市2012年下半年公招考试进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