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7年眉山彭山区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体检公告 为你提供以下公告内容,更详询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htgwy01)或咨询面试备考答疑QQ群372576977,我们将及时为你更新推送消息,公考面试咨询热线:028-84400955。请根据自己的身份扫二维码加入公考微信群。群满可以加微信号:sc12306a(加后优先拉入公考群哟)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8月4日快讯: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眉山市彭山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
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眉山市彭山区定向招考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体检人员。
二、体检对象
按照《公告》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报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35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规定时间到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727056。
附件:1.2017年眉山市彭山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