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宜宾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2018年度在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的通知为你提供以下公告内容,更多详询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htgwy01)或咨询面试备考答疑QQ群372576977,我们将及时为你更新推送消息,公考面试咨询热线:028-84400955。请根据自己的身份扫二维码加入公考微信群。群满可以加微信号:sc12306a(加后优先拉入公考群哟)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7月7快讯:
筠府办发〔2017〕8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做好在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的通知》(川林发〔2016〕56号)和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8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县2017-2018年度在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原则
(一)选聘范围。生态护林员在全县18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
(二)选聘原则。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统一管理。
1.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少数民族家庭、贫困程度较深的家庭优先考虑。
2.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天然林、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集体公益林和零星国有林为重点,集中安排。
3.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聘。
4.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不跨越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村内进行管护活动。
二、选聘条件和名额分配
(一)选聘条件。生态护林员是指在国家和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扶贫开发重点县,利用财政资金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购买劳务服务,符合选聘条件、受聘参加森林资源管护服务的人员。生态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2.年龄原则上在18岁—57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3.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名额分配。全县2017-2018年度拟聘用333名。依据各乡(镇)森林资源、贫困人口数量、年度规划脱贫数量等因素分解下达生态护林员指标(详见附件1)。
三、聘用程序
(一)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在符合条件村组,并在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选聘范围、程序、方式。
3.管护任务、管护报酬。
4.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5.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察。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乡(镇)林业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
(五)评定。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主要依据贫困程度进行打分排序,由高到低确定生态护林员候聘人选。
(六)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乡(镇)人民政府将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7年7月20日前报送县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审核,县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请县政府审定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10月31日前与生态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中反映的影响拟聘人员聘用的问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问题属实的拟聘人员应取消聘用资格,对问题不属实的拟聘人员应继续履行相关聘用程序。
四、聘用期限和待遇
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各乡(镇)于2017年10月底前按照本文规定完成跨年度(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同时,要做好2016-2017年度生态护林员到期解聘工作。
生态护林员年度聘用待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县确定补助额度为每人每年3600元,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按月兑现到护林员。
五、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履行好部门(单位)职责。
县林业局负责制定生态护林员遴选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生态护林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牵头负责生态护林员考核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态护林员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必要的护林员培训和巡护装备购置经费。
县扶贫移民局负责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的核实和确认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生态护林员的遴选,划定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与生态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要按照《筠连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或通过其他扶贫渠道已经脱贫的生态护林员,以及因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职责的生态护林员,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调整,按程序补充聘用。各乡(镇)林业办公室协助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负责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
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应加强对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各乡(镇)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督促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事、优亲厚友等行为,由县级相关部门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
筠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