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7-21 1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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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卫生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卫生局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开展国家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国卫人发〔2013〕35号),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改办《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现将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计划共30名,其中雨城区12名,名山区8名,汉源县10名(详见附件1:《雅安市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书或执业资格,否则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于2014年6月11日)。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其中,对报考汉源县招聘岗位的考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有关县(区)卫生局会同人社局组织。

(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1日—6月17日。

(二)报名地点:

雨城区岗位:雨城区卫生局(地址:雨城区雅洲大道387号A栋4020人事科);

名山区岗位:名山区卫生局(地址:蒙阳镇茶都大道201号);

汉源县岗位:汉源县卫生局(地址:汉源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七楼县卫生局人事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报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认真填写《雅安市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3张),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时除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按期取得相应专业、学历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资格或聘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相关县(区)卫生局会同人社局,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以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县(区)卫生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如面试成绩有并列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各县(区)卫生局会同人社局自行确定。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体检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县(区)人社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县(区)卫生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制公示材料后,由市卫生局报市人社局,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天时间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县(区)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其管理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管理。

九、人员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系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聘用人员,与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用期限四年。聘用特岗期间,派驻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由县(区)人社、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常设岗位。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党团关系转至派驻乡镇卫生院,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乡镇卫生院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报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对特岗全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十、保障政策

(一)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暂按年人均3万元补助,省财政暂按年人均3万元补助,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支出。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享受所在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如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和省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培训等费用由当地财政负担,设岗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招聘人员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乡镇卫生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三)教育培训。

县(区)卫生局要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县(区)卫生局要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1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并注册为全科医师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十一、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雅安市卫生局:(0835)2223054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223370

报名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雨城区卫生局:(0835)2823300

名山区卫生局:(0835)3235465

汉源县卫生局:(0835)4223360

附件:1.《雅安市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雅安市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下载:

附件1:雅安市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雅安市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雅安市卫生局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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