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为你提供以下公告内容,更多详咨询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htgwy01)或咨询面试备考答疑QQ群604140891,我们将及时为你更新推送消息,公考面试咨询热线:028-84400955。请根据自己的身份扫二维码加入公考微信群。群满可以加微信号:sc12306a(加后优先拉入公考群哟)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5月31最新快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我局拟于近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调名额
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1名(事业);州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事业)。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详见附件1《凉山州环境保护局考调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5月1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2.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干部。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考调信息公告方式
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及各阶段成绩等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和凉山州环保网(http://www.lshj.gov.cn/)上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凉山州环保网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考调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考调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相关手续到州环保局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代报。
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州环保局人事办公室(西昌市土城巷63号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四楼)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凉山州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网上下载);
②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③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④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份(加盖公章);
⑥同意低聘承诺材料一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3日在州环保局人事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削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
①笔试科目:
信息中心岗位:公文写作、综合知识测试合卷。
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岗位:综合知识测试。
卷面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按照考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州环保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名额(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方式均按此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在州人事考试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递补
以上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九)调动。
经试用、政审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六、本方案由州环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65252 监督电话:2164855
附件:
凉山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