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102名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 时间:2014-07-21 14: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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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〇一四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

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201471017:00前凭以下手续在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地址自贡市交通路1号人才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813-2309549)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于2014724726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责任自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考生和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和审核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笔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市纪委(监察局)监督。

(一)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j.gov.cn)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岗位,由自贡市考试评价中心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大纲以《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2)具体测试内容详见《自贡市二一四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政策性加分:

1)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受到表彰奖励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规范评比达标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2)申请加分的报考市属教师岗位者,务于2014714日至15(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到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自贡市汇东路1189楼,电话:0813-2309563)进行审查。

 (3)申请加分的报考大安区教师岗位者,务必于2014714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自贡市大安区仁和路恒和花园二楼,电话:0813-2210673)进行审查。

(4)申请加分的报考沿滩区教师岗位者,务必于2014  714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地址:沿滩区行政中心四楼414室,联系电话:0813-5538225进行审查。

5)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6)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优秀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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