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温江区的“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
(2)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我区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9日)。
(3)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cd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3月10日00:00至3月22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3月10日09:00至3月23日17:00。
网上缴费:2017年3月10日09:00至3月24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成都市温江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或照片质量不合格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笔试考务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请务必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中“学历”一栏注明是否普通高等教育;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为教育类或师范方向”,“具有教学工作经历”等条件,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 “个人简历”一栏注明本人具备相应条件。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温江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定缴费。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免笔试的岗位不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凭报名时注册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1.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报名材料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以原件校验为准。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温江区教育局。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7年3月28日前通过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统一笔试,面试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以下岗位不参加笔试:02001四川省温江中学高中语文教师岗位、02002四川省温江中学高中数学教师岗位、02029温江区公平学校初中体育教师岗位、02030温江区和盛小学校小学音乐教师岗位、02031温江区和盛小学校小学美术教师岗位。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9日)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确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各1套,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的工作时间内(9:00—12:00,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0室(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备案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28—82726276)。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的工作时间内(9:00—12:00,13:00—17:00),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143号)4楼聘用及管理办公室备案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28—69063093,联系人:周老师)。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温江区“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2017年4月28日前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试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均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2017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2017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若在原件校验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证明材料。
3.原件校验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原件校验。
4.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原件校验合格的,均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将通过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告。
3.面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解题能力测试、无学生试讲及答辩。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教师素养、专业知识、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若同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免笔试同岗位的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于面试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无学生试讲。
7.总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岗位空缺,则不再递补。
八、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岗位空缺,则不再递补。
逾期未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或考核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温江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定岗。经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对于需要确定聘用单位的岗位,温江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者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拟聘人员选定聘用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根据《关于实行教职工“区管校用”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府人发〔2009〕38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确定岗位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如系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应与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等。
(四)报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试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通过考核方式(免笔试)招聘的人员,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保证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成都市温江区监察局(028—82743377)
十一、报考咨询
(一)政策性加分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82726276)
(二)报考政策咨询及资格审查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028—82764618)
(三)成都人事考试网 (www.cdpta.gov.cn)
(四)温江公众信息网 (www.wenjiang.gov.cn)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