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名额
考调名额共25名。
二、对象和条件
(一) 考调对象及要求
全县教育卫生系统范围内在编在岗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至时间至2017年2月28日);
4. 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试用期内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2014年8月11日后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
5.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筠连县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至3月5日9:00至17:00。
3. 报名地点: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筠连县新华大道东段50号,联系电话:0831—7724290)。
4. 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报名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人员在公开考调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2)《筠连县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一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1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5)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 缴费和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3月6日8:30—12:00在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宜宾市筠连县新华大道东段50号)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和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笔试科目为岗位适应能力和写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3月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7年3月7日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如有疑问请于2017年3月8日8:00-12:00向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请,其余时间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及笔试成绩排名于2017年3月8日下午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3. 面试。按岗位考调名额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岗位考调名额3倍的,则所有参加笔试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由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公布。
(三)体检、考察
1. 面试后,根据考调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及体检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2.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选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选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选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选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选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2. 考察。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等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选用。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县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提出拟选用考调对象,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考调对象须进入考调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后,对符合考调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转聘手续。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集中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
五、考调纪律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三)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县纪委(监察局)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网站上相关动态信息。
七、咨询电话: 0831-7728456、0831-7724290,监督举报电话:0831-7728968。
中共筠连县委组织部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