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广安(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公示

  • 时间:2014-03-20 10:14:22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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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 共 广 安 市 委 组 织 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结果和

           中 共 广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结果和拟录用人员公示以及递补考察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工作的公告》精神,近期由各招录单位对广安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人选组织开展了考察,现将考察结果、拟录用人员公示以及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察结果
141名考察人选中,考察结果合格138名,自动放弃考察资格3名(准考证号为3110314013326的考生,报考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侦查学(一)职位;准考证号为3110314013825的考生,报考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侦查学(二)职位;准考证号为3110314028919的考生,报考武胜县乡镇机关综合管理(一)职位)。
二、拟录用人员公示
按照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确定的138名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14年3月18日起至3月24日结束(详见附件1)。干部群众对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合格后,将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加初任培训,请密切留意网站公告,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耽误培训事宜。
三、递补考察事宜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考察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须高于65.05分,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此递补)。据此,确定进入递补考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1.递补考察人员参加递补考察前先要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递补考察环节。递补考察人员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参照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的公告》执行。
2.递补考察人员体检合格后即进入递补考察环节。递补考察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参照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工作的公告》执行。
3.因递补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递补体检、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0826-2331722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2393328
 
附件:
1.广安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名单
2.广安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考察人员名单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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