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职位和名额
综合文稿岗位工作人员共3名,拟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
二、考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含中央机关设在省内的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省直部门,市(州)、县(市、区)的党委部门或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从事文稿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2.从事文稿工作3年以上的选调生。
3.参加全省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现仍在文稿岗位的业务骨干,以及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文稿者优先。
三、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稿写作经验丰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1年以上本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3月;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抗压能力;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名;
7.尚在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我室领导成员的也不得报考。
四、考调程序
1.报名:2024年3月15日至3月21日下午18:00,报名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在《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2024年考调文稿工作人员》公告中,下载填写《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2024年考调文稿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独立执笔的、能代表本人研究功底和写作水平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其他文稿各1篇,发送至四川省委政研室人事处邮箱329326441@qq.com。
2.资格初审:个人提交文稿将计入文稿评审成绩,只提交《报名表》、未提供或少提供相应文稿的人员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时符合考调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3.考试:分为文稿评审、写作测试和面试考核。
文稿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提供的3篇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其他文稿成绩各占40%、40%、20%,按成绩高低择优筛选进入写作测试。
写作测试。进入写作测试人员与拟调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写作测试采取命题闭卷写作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按照文稿评审成绩的30%+写作测试成绩的40%来计算得分,按得分高低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
面试考核。采取无领导小组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考核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持《报名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栏填写同意报考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顶岗试用: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文稿评审成绩×30%+写作测试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30%。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各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5.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顶岗试用,试用时间为3个月。若人选在试用过程中因个人或工作原因放弃,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6.综合考察:对试用合格人员开展综合考察,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个人品行、团结共事、廉洁从政、身心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
五、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拟调岗位要求、顶岗试用和综合考察情况,本着人岗相适原则,室务会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调人员,在本室和拟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报考者务必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对于弄虚作假,托人说情、打招呼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调资格。考调各环节工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省委政研室机关纪委及社会各界监督。
2.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未入围写作测试和面试考核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咨询电话:028—63091292、63093024。
监督电话:028—63093003
附件: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2024年考调文稿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
2024年3月15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45-82F3669EEC84D9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