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1.招聘职位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文员A岗位1名、文员B岗位1名。
2.招聘具体职位及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文员职位表》
二、应聘条件
1.户籍在眉山市内各区县。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4日以后出生);文员A岗位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文员B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计算机操作熟练,能够熟练运用Excel等办公软件。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做事细致认真,责任心强,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市检察院主楼4楼402办公室。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资料。资料包括:(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个人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3)2寸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片;(4)《报名信息表》(填写、打印并签字,附件2);(5)文员B岗位报名时须持有效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注明残疾人证编号、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
2.资格审查。由市检察院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联系人:王然、丁融融
咨询电话:028—38718101
四、考试考核
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后,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七、监督
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28—38166383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眉山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文员职位表》
2.《眉山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文员报名信息表》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14日
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4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