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递补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除《2020年下半年纳溪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中的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现场。确有特殊原因,如健康码为非绿码的,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资格审查当天不能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或资格审查前三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或考生个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当天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代替其参加资格审查,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政策咨询电话:0830-4294906;考务咨询电话:0830-4212407。
2.递补资格审查地点: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117号, 区政府大院内)。
3.递补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名信息表》2份。
(5)考生须按规定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缴现金),缴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6)特别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通过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或受托人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且全程佩戴,具体防控要求严格按照《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纳溪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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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下半年纳溪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2:纳溪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1).doc(点击下载)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
来源: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content_141786
四川人事考试网2021年1月1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