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 时间:2013-11-29 17: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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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 共 广 安 市 委 政 法 委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  广 安 市 公 安 局  关

  中 共 广 安 市 委 政 法 委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

  广 安 市 公 安 局

  关于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招录递补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等11部门发布的《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精神,现将广安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据此,共确定8名符合条件的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因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以及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11月27日(下午14:30-18:00)。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由广安市公安局负责,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广惠街103号广安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六楼(广安市公安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826-2396351。

  三、递补资格复审要求

  递补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等详见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关于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资格复审及面试事宜的公告》。

  四、面试报名

  经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3年11月27日(下午14:30-18:00)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并交面试考务费80元/人。凡未按时报到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详见发放给本人的《面试通知书》。

  五、体能测评

  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13年11月27日(下午14:30-18:00)在广安市公安局教育处(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广惠街103号广安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六楼)进行体能测评报名,交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体能测评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有关要求等详见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广安市公安局《关于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资格复审及面试事宜的公告》。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发放给本人的《体能测评通知书》。

  附件:广安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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