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31号
二、招聘名额
临聘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1月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能够运用各类办公软件,熟练制作PPT者优先,能够承受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
3.与其他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时须向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和承诺);
4.服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5.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用工单位规定标准发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月综合工资约2600元,出差费用实报实销,另加日常绩效考核和年终考核奖金,试用期工资按1650元标准发放。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交至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通江三路360号201。
4.联系方式:0826-8851011、18111390009、18090500592
5.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
5.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
(2)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应聘单位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其个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以面试为主,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依次录取。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人员需提供近期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六)试用
政审合格者参加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然后派遣到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