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7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递补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7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具体事项已电话通知考生):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未按时参加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不再递补。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
三、递补资格复审责任单位及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责任单位: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法院系统的资格复审;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院系统的资格复审。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
四、递补资格复审要求
递补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详见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公告》。
五、面试事宜
(一)面试报到及缴费
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面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到,缴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报到、缴面试考务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发放给考生的《面试通知书》中明确。
咨询电话: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0826-2722091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0826-2341029
附件:1.2017年广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
2.2017年广安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