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将凉山考点招录工作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12月5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大厅法官接待室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考生本人应按照资格复审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近期免冠照片,另交同底照片1张)、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认可的学信网或学位网打印的相关学历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会计从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18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复审的考生本人需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工作人员收取考生资格复审资料后将再次核对、审查,凡发现考生信息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符者,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退还考生面试费。
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考务费为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或责任追究。
七、资格复审人员比例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