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和排名
总成绩及排名详见附件(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
体检于2013年1月16日(星期三)进行。体检人员请于1月16日上午7:30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门厅内集中,统一前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对象
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医院收取)。
(二)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程序递补一次。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附件:1.眉山市2013年法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和体检人员名册表(点击下载)
2. 眉山市2013年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和体检人员名册表(点击下载)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