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结论
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结论名单附后(见附件)
二、补检安排
本次体检结论为“待检”的考生,请于5月30日(星期四)8:30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大院内(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集合。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论定为“不合格”, 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乐山市2012年下半年公招体检缺额进行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结论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 山 市 公 务 员 局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