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综合成绩
见附件1。
二、体检对象
根据录用职位和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共9人,名单见附件2。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
领取时间:2015年5月 20日下午16:00-16:30
领取地点:自贡人力资源市场(地点: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龙井原市人事局大院内)
联系电话:0813-2204158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并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1页(见附件3,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五、复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告》规定,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其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结果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提出方负担。根据复检结果,由实施体检的医疗机构作出体检结论。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通知书》及《体检须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未能准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对违规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3、按照《公告》规定,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3-2209350)。
2.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