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递补
(一)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等因素出现面试缺额,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
入围资格复审递补的考生本人应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6月26日9:00—17:00。
6月26日17:00时前未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卡拉卡尔酒店背后)
(四)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①资格初审合格通过网络提示打印的《四川省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表)一式2份(贴上照片,必须经所在乡(镇)党委和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或有关单位审核盖章);②《四川省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即《公告》附件2)一式2份(贴上照片,必须经所在乡(镇)党委和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或有关单位审核盖章);③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按照服务类别还应出具下列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优秀村(社区)干部须出具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3年以上的任命文件(或任命证书)以及(经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盖章)的证明材料(截止2015年3月26日,连续任职且在现职)和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优秀工人农民须出具:
①工人:截止2015年3月26日,在我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个体工商户,我省境内的民办医院、学校等其他社会组织和团体的一线务工人员,以及我省境内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工作满5年(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的证明材料(原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我省境内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还需按管理权限出具非行政、事业、工勤在编证明(原件)。
②农民:截止2015年3月26日,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所在村、乡镇审核盖章)。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须出具签订的服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县组织人事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4.“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出具签订的服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县人事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出具签订的服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县教育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出具签订的服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县团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7. 基层服务人员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服务地组织部、人社局出具并签章的未被正式招录为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人员证明材料(原件)。
(五)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有关事项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而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二、面试费用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现场缴纳80元(请备好零钞)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时间
本次公招公务员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监督投诉电话: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12380(录音电话)或0836-2833209。
咨询电话: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836-2833248。
附:《2015年甘孜州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2015年6月24日